还贷流程及还款方式
1、正常还款
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果密码遗忘,可拨打95593重置。
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登录支付宝,直接在指定账户内充值还款或者使用“助学还款”功能还款,也可以前往就近县级资助中心或者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POS机刷卡服务)
2、提前还款
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还清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也可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的金额)及相应利息。
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在支付宝账户内充值还款。
每天都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1)1至9月及12月:
• 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结息日),请于当月20日前还款
• 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结息日),请于次月20日前还款
(2)10月、11月
• 10月1日至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结息日),请于10月20日前还款
• 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结息日),请于12月20日前还款。
3、逾期还款
除11月外,每月20日前都可以进行逾期贷款还款。
开始自付本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并自12月21日起产生罚息,逾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
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截止当月20日的罚息。具体金额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特别提醒:按照国家《征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
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一旦产生违约记录,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